欢迎加入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!根据《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章程》第三章第十二条的规定,团体会员入会的条件如下:与本会专业有关,愿意参加并热心支持本会工作的企、事业单位。团体会员必须有5名以上的个人会员。
请填写:
1、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团体会员登记表1份
2、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1份
以上表格,电子版请发送学会邮箱(无需盖章),纸质版请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学会秘书处。
附:会费收取及使用
一、会费收缴原则
1.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,报省科协和省民间组织管理局、省财厅备案。
2.本着公正、合法、节俭的原则,认真做好会费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。
二、会费标准
团体单位会员会费
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;
副理事长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;
常务理事单位、高校和科研常务理事及以上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;
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;
普通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。
三、会费收缴办法
1.会费缴交时间:每年第四季度为会费收缴时间。连续两年无故不缴会费者,视为自动退会,取消会员资格。
2.银行转账或交现金均可,开具省财厅规定的会费专用票据。
3.汇款信息:
户 名: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五山支行
账 号:3602002609200030297
四、会费使用和管理
会费按规定用于围绕学会宗旨开展的各种业务活动,支付学会工作人员的工资、补贴和办公开支等,专款专用。设立会费收支专账。
五、会员单位登记表(点击下方文字下载)
六、理事推荐表(点击下方文字下载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