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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费收缴

会费收缴

会费是学会开展活动、服务会员的基本经费保障。根据《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章程》和《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》,按时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重要义务,无故不按期缴纳会费,将视为自动退会,取消会员资格!

会员单位缴费后,学会秘书处统一开具由广东省财政厅规定的《社会团体会费收据》,汇款信息如下:

 

  名: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
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山支行

  号:3602002609200030297

 

为便于查询,汇款用途请注明:202X年度会费”,并请在汇款后电话或发送E-mail告知秘书处汇款单位名称(高校请具体到院级单位)。

衷心感谢贵单位对学会工作的大力支持!

 

附:广东省材料研究学会会费标准

团体会员单位会费标准:

1、理事长单位:每年10000元;副理事长单位:每年8000

2、常务理事单位、高校和科研常务理事及以上单位:每年缴纳会费5000

3、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

4、普通会员单位:每年 1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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