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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交四航研究院再次获“高新技术企业”认定

        近日,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《关于广东省2014年第一、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》,中交四航研究院位列其中。这是2008年该研究院首次获得“高新技术企业”认定后,再次获得认定,将享受15%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,期限三年。
        多年来,中交四航研究院坚持走自主创新的科研发展道路,不断加大科技投入,引进和培养优秀的科技人才,在科研平台建设、科研管理水平、成果转化能力、自主知识产权数量等方面成绩显著,解决了多项工程技术难题,为项目的安全和质量的稳步推进提供了技术支持,受到了业内专家和业主的高度评价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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